谁帮帮我,我该如何辞职。急需解答!!!!

我10年11月,来到深圳罗湖区泥岗村一家宾馆当收银员。开始应聘时老板说工资1100有提成加奖金的.我上第一个月的时候老板扣了我三天工资,我问为什么要扣我三天工资他们说试用期三天没有工资。其实那时候我就不想做了,但是我一个出来打工来到深圳身上的钱就剩200多了,迫于无奈之下我只好留在哪里上班了。但是我上班到现在已经有上四个月的班了。奖金提成都没有。每天还要对着电脑上12个小时的班还要上夜班一星期倒班的。感觉好累啊!而且工资才1100一个月也没有休息时间。郁闷啊!年前,我就提过要辞职了但是老板说我来的时候说好的过年也在那里上班。所以他们说不让辞职。可是,到今天提出来要辞职他们还不让我辞职。因为我的身份证和两百押金压在那里我走不了。那里两个老板一直说我又说不过他们。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好了。
我在深圳没有一个朋友也不知道叫谁帮忙,所以在百度在请大家帮帮我。顺便给我说说相关的法律知识。还有我该怎么做?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于是所述情况来看,老板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此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同时,如果老板仍不允许你辞职,你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补偿加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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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8
显然,你的老板严重违反了《劳动法》里关于工作时间方面的规定,毫无疑问要支付你的加班费。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收集一些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证明你与该宾馆老板的劳动关系(就是说能证明你在这家宾馆上班),然后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好运!~追问

您好,请问我有他收我的身份证和押金条上面有老板的签字,能否作为证据?

追答

劳动仲裁的时候,资方也就是老板负举证责任,比如工作时间什么的,你只要陈述事实就行了

第2个回答  2011-02-28
你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投诉,拿回应得的工资和身份证。你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明显受欺负了。
到了他们那边,实话实说。
第3个回答  2011-03-01
这么不要脸的老板~妈的~去劳动监察告他丫的,过程可能有点麻烦,但是一定要做,一定要治一治这些黑老板,要不可能还有更多的受害者。
先说说你老板几处违反劳动法的地方:1、扣押你的身份证。2、收取押金。3、签劳动合同了没?没签的话可以要求那个黑老板支付你4个月的双倍工资。
维护自身权益:1、加班费(需准备你上班的考勤记录)。2、补交4个月的社保(社保个人部分需你自己承担)。3、老板和你说工资待遇和奖金提成的时候有签协议没?如果没有你能找到同岗位的工资条吗?或人证,以证明在约定工资待遇时确有其事。追问

我这里一共有四个老板,我每个领工资的时候他们会在本子那里写:2010年11份1100工资已领然后叫我在后面签字,签完拿工资。上班没什么考勤记录,但是这里每天登记的时候他用的是纸制表格我工作时手填写的。年几月几日几分、的记录客人入住退房的时间。可是这个表每天老板都要收走。请问我有他收我的身份证和押金条上面有老板的签字,能否作为证据?

追答

有几个老板这不是问题,只要是让你签字的人是代表用人单位就可以了。那个表上有你的签字吧,那就可以了。收条和押金条都可以作为证据的。有一点希望你注意,劳动仲裁和打官司一般所遵循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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