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给别人的女儿,将来可以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20年前,姐姐被过继给了他人抚养,现在养父母不让亲生父母和她相认,可是亲生父母和他偷偷的相认了,这样可以有继承权吗?

一般已经形成事实的收养关系的,是无权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但还是有特殊情况:
1.若被继承人有立遗嘱,且遗嘱中表示有过继子女的份额,则其可以继承。
2.若无遗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九条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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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不可以——法条有明文规定,收养关系一旦结成,即拟制血亲关系成立,抚养、继承等权利和亲生的等同,同时与亲身父母的各种法律关系全部解除,要恢复也可以——先解除收养关系,原来的与亲身父母的法律关系自然恢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3-28
可以有的
因为他们是合法的父母和子女的关系
我国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子女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
不过如果他养父母不把他们财产给他的话他也没什么办法的。意思就是他养父母留下遗属不让他继承,但是如果他对养父母尽了抚养的义务比较多的话法律上规定可以给一定的财产的。这就是所谓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关系。
第3个回答  2007-03-28
同意一楼的,不可以,原因与一楼的同。但是,如果他的生父母想把遗产给他的话,可以采取遗赠的方式。所以影响并不大,只是继承的方式不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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