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一审只是把孩子的抚养权判了,还判决离婚了,但是财产都认定了没有判决,我上诉财产分配不合

二审到现在一年了,没有说任何原因还没有判决,请问这正常吗?该如何结束漫长的离婚官司?

这很不正常。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所以你可法院去问下,这么长时间为什么不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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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6
当然不正常,在判决离婚时应一并解决财产问题。
第2个回答  2011-03-16
那是什么法官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都没有拆分结束就直接判离婚
他会做法官么?
是不是离婚案已经下判决书了
如果判决书下了还是申请上诉吧
取消一审判决
重新进行财产分割
第3个回答  2011-03-24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找找法官或者庭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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