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加层需办哪些手续?

自家的自建房 想加层使用 可是好像政府要拆迁 如果拆迁那加层了如何补偿 还有房屋加层需办哪些手续?

建房户向户口所在地委员会提出建房书面申请;不需要申请建设用地的房屋加层、翻修和建造围墙等的,建房户凭房地部门用地批复和建筑施工图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并填报《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政府根据用地批复、建筑施工图核定建房面积、建筑面积、层数、标高、房屋四址,在《个人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2、经同意后,核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规划许可后,建房户在开工前七日内向审批部门提出开工书面申请;人民政府根据书面申请和《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表》;同意开工后,人民政府派员进行专线复验,并填写《个人住房建设工程灰线复验记录》。

3、建房户按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建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的位置以及层数、高度等进行施工;住房竣工后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房屋加层方法

1、直接加层法

此种办法的优势在于未更改构造承重体系以及平面布局的基础.上直接进行楼房加层,可用于原房子的承重构造与基础的承载力和变形等要求可满足加层条件的建筑,其优势就是对原先住房影响小,并且施工时间短,造价低。然而,其缺点是受限于原住房和地基的承受力,加建的层数与高度都受限。

2、加固加层法

是指会对原住房进行加固,接着再用直接加层法。它可用于原住房的承载不够或应对承重墙面、框柱以及基础进行加固等状况。原理是经过提升承载力来满足加层需求。此种方法不足之处在于会对原住房的影响大,并且施工时间久,同时造价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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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1

农村自建房想要加层并不是想加就加的,是需要办理手续的。那么,农村房屋加层要办理哪些手续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下。

以晋江市为例,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加层审批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农村住宅加层申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批准手续:

(一)申请人到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领取申请表,或通过互联网到镇(街道)公开公示的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打印,向村(居)委会提出加层申请。

(二)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申请加层情况在本村(社区)公告栏内公示15天征求村(居)民意见,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调查后不属实的,在2个工作日内,将签署有村(居)委会意见的申请表、公示情况及公示照片等预申请材料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预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含通知),由规划建设办牵头会同驻村(居)干部、城管中队、国土资源所等部门一同到实地踏勘,经踏勘初步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由村(居)委会通知申请人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含外立面装修效果图),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房屋加层质量安全鉴定和现状测绘,并提交申请材料。

(四)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请人完整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村(居)委会并书面说明理由;审查通过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准文件。在发放批准文件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批准的农村村民住宅加层申请表及实测图扫描,通过晋江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写在最后:有些人对于房屋加层要办手续的事不理解,有些人觉得办手续太麻烦了,抱着侥幸心理,有的就私自加层了,其实这是特别不明智的,大家千万不要这样做,因为这样做的后果是很严重的,等到要求拆除时再后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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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3-04
拆迁中,对红线内(规划)拍照记录后进行加层一般是不赔偿的。仅对已经建成的给予经济补偿。房屋加层在农村没有什么手续,在城市要报土地规划局审批,方可以进行加层。要提供原始房屋情况资料,设计、施工、竣工图纸;使用维护情况;申请加层的用途;加层的建筑设计方案;周边环境情况(邻里同意你加层的文字材料)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7-15

擅自加层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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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5-07-11
全国各地应该来说政策上面都是大同小异,以下参考上海崇明颁发的农村个人建房规划审批流程(适用翻建房屋):
一、建房户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书面申请;
二、不需要申请建设用地的房屋加层、翻修和建造围墙等的,建房户凭房地部门用地批复和建筑施工图向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并填报《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三、镇人民政府根据用地批复、建筑施工图核定建房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标高、房屋四址,在《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四、经同意后,核发《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经规划许可后,建房户在开工前七日内向审批部门提出开工书面申请;
六、镇人民政府根据书面申请和《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表》;
七、同意开工后,镇人民政府派员进行专线复验,并填写《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灰线复验记录》;
八、建房户按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建房战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的位置以及层数、高度等进行施工;
十、住房竣工后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九、镇村建办派员进行竣工验收,填报《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送审表》,并签署意见;
十一、经规划验收合格,向建房户发放《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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