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差一个星期就过试用期了,现在发现公司的管理很差,工作气氛很差,想辞职,还没过试用期需要写辞职信吗?
如果公司要求做完现在的项目才允许走,过了试用期那天还可以离职吗?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辞职是需要书写“试用期辞职信”向公司递交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辞职程序及手续:
劳动者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辞职信〔切记:要求公司在劳动者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结束,劳动者还想离职是可以依法履行向公司提前30天义务来离职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后还想离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离职信〔切记:要求公司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是应当写辞职书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最好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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