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线上各位律师:村委会搞公共建设,在我家平房后墙1米的地方建设造厕所,合理合法吗?谢谢!

近期,村委会为建造老人活动室,健身路径,并在距我家后墙1米的地方建造一座了公共厕所(底下是化粪池);因为我家的平房是依山而建,集体用地整体高出我家地基1米有余,他们所建的化粪池底面高出我家屋内地坪0.3米,而厕所的外墙距我家的灶台的直线距离仅仅是1.5米(后墙石砌算0.5米,灶台紧贴后墙)。而厕所的排污管是沿着我们的后墙公共滴水沟、再靠我东山墙顺山势而下(本来村里打算将污水直接排入后墙公共滴水沟的,在我的交涉下不得已为之)。建造老年公共设施的地方超过1000平方米,不是没有更合理的地方可选择,而村委会在没有与我协商、同意的情况下,靠我后墙1米的地方建造厕所是否构成了相邻关系的侵权行为?作为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各位!
就此问题,村委会给出的理由是:现在我们农村的化粪池不少都是做在房屋底下的呀,还有城中套房的卫生间也都不是做在房间里的吗,这有什么关系。这都老房子了,住不住人还不知道呢。作为村民你要支持集体公益事业的,厕所做在活动室附近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比做在这个地方费本。————雷人————无语。

楼主说的这种情况是比较气人。
建筑是应以为人类造福为主要目标的,国家对规划建筑都有规范和要求,有通过技术分析和检测得出的相对合理的数据要求。楼主说的厕所建设更要高于一般建筑标准。
通常,人们说不能影响相邻住宅,不能从感觉上来说,而要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我给你提供个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的标准供你参考。如下:
其中“第2.0.3条 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第2.0.5条 公厕的用地范围:距公厕外墙皮3m以内空地为公共厕所用地范围,如确因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亦可靠近其它房屋修建。
第3.3.12条 化粪池或贮粪池宜设置在公共厕所背面或人们不经常停留、活动之处,并应考虑清运粪便方便,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化粪池壁距其它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如受条件限制时,可酌情减少,但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
总之,厕所要不能影响相邻住宅的使用和日常生活。不过,你所处的可能是在农村,农村的建设不一定能够完全按照城市标准进行,往往也没有有关部门会处理,即便上诉也是由村委会处理,而你这恰恰是村委会做出的决定。所以,严格的从法律意义上,可能你很难得到公正的处理,最好还是去协商,比如要求村委会要将厕所建成封闭式,不能有异味等。
我想,该厕所应该是靠着你的住宅的后墙,即你家门是朝南开,所以,建筑间距要求上,村委会说没地方你也没办法。但其化粪池高于你家地面,可能会造成你家地下水的污染,或当化粪池出问题时有流到你家的危险隐患。建议你从这一点上对村里提出要求,将化粪池封闭,且降低高度,低于你家地面多少,定期清理或排入封闭管道流走等等。
坦率的讲,在农村,不可能家的周边没有别人家的厕所,所以距离上不是你争的要点,何况已经建成,重点是要建好,不能影响你生活。
希望有帮助。追问

请问您:为什么从法律意义上讲,此事不能得到公正的处理?协商已经不可能,我是不是就这样不了之。当今的中国法律,真的这般无奈吗?

追答

先回答你追问其他的:1、你有宅基地证,不意味着你家外的路也是你的。规划法则对路也都有规定,只要村里断的那路不影响你生活外出交通,就不违法,除非因断路使你家外出交通明显的且造成了极度的不方便,才可能涉及到不当。从你所述“其中一条”可以看出,你家的外出交通不受严重影响。
2、民法通则与物权法都有关于不能影响邻里生活和使用的要求,但其内容没有可参照性。可参照性是指没有具体数据,没有尺子,你怎么量?而真正指导实际的是建筑规划条例。
我给你参照的城市公共厕所的规范中,关于厕所与邻近住宅的距离也不是“必须”,在“如受条件限制时,可酌情减少,但不得影响建筑物基础。”也不是死的,是可以灵活处理的,只要不影响周边建筑的安全、正常使用就可以。这是城市的标准,农村标准只会更低。而且,各地标准也不同。所以我说从法律意义上你不一定能够得到支持。(我很遗憾)
建议,你去当地或上以及搞规划建设的部门去咨询一下标准,如果有标准,你才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标准,那就是没尺子,你没法说那厕所是违法建设。
所以我说,你的重点应放在其他影响上。如果你能“举证”你的生活的确受到了影响(不是心理上的。我说了在农村家家都挨着别人的厕所),你才能够依法得到支持。

追问

您好:我们东部沿海地区农村,经济条件相对比较富裕。即或不能与城市规划相提并论,也不可能家家都挨着厕所,更不可能在与灶台一墙之隔且相距1.5M的地方建造公共厕所。创办集体公益事业的初衷是为了老百姓,建造老年公共设施的地方总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不是没有更合理的地方可选择,村委会总不能考虑公厕的建造成本而置我的利益于不顾啊,此种感受是无可现状的。真想炸了它!法律啊你到底能承载老百姓多少的痛苦?!

追答

我很理解你,也不支持村委会的做法。至少他们应该告知或与有影响关系的住户沟通。
我现在写的这些,都是以实际情况可能做的为原则来提供建议。
如上网友所贴,物权法等‘大法’都是确立原则问题,没有具体数据,影响与否不能靠感觉,打官司更不能靠嘴说。建筑规划直接关系的具体数据,只有依靠建筑规划相关条例,所以,你可以去当地建设部门搜寻可以支持你的建筑相临间距的条款(我前面说了,连城市公共厕所的条款里都写了活话,有利的条款可能性不大)。我认为主要还是要与村委会沟通,找到领导,说明问题,然后提出你的修改建议,如果你能找个更合适的位置,可以要求村委会把厕所重建到合适的位置。甚至你花点钱都可以(花在哪里你自己考虑)。
总之,我觉得你反映的问题因为已经成为事实,所以协商解决是好的办法,我前面写这么多,主要是想让你知道,通过司法途径可能对你没有任何帮助,打官司,是把双方放到对立面上,你和你的村委会对立了,村委会若是和你较劲,你能有什么好处?所以我说从法律途径上,很难裁定厕所选址违法!你赢不了,还会给日后带来更多的无穷的烦恼。
不知你明白我的意思没有。个人见解,如无帮助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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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2
1、请先说明你家的房屋是否是正常的宅基地上的合法住宅?
2、如果是,依据我国《物权法》及《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为村委会的行为明显妨碍了你家的正常生活,你完全可以主张村委会的行为侵权!
详情请咨询当地的律师!追问

我的房屋有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证,属合法建筑。现在村委会把我家其中一条的,东面连接村中大道的上坡路也给截断了。

追答

1、那么村委会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2、建议第一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上一级的乡镇政府申诉;仍然不行,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民事诉讼。
3、因为案件有一定的理论争议,建议你聘请专业律师具体操作。

第2个回答  2011-03-02
最好是和村委会协商解决
实在不行再寻求法律途径 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