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庆春的母亲是谁

舒庆春(就是老舍)的母亲是谁???

舒马氏

我们大家都知道,老舍先生是一位满族人。这一点,在各类文学读物中均有说明。那么,“满族”二字对于老舍来说,是否只是意味着他的户口本上一个栏目跟我们大多数人有所不同?这个问题,可能许多朋友都没有想过。好,咱们今天就来说说这个话题。

老舍先生出生在清代末年京师(也就是北京)一户贫苦的旗人家庭。

所谓旗人,在有清一代,是对被编入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这类兵民一体化组织中的人们的总称。清朝的奠基人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两代,在当初筹划进取中原的时候,将满洲民族的全体青壮年男性,都收进了军队之中,把他们分别划入以 8种旗帜为标识的 8个方面军。这 8个方面军,即被称为镶黄旗、正黄旗、镶白旗、正白旗、镶红旗、正红旗、镶蓝旗、正蓝旗(先有四面“整”旗,后来分别将“黄”、“白”、“蓝”旗镶上了红边,将“红”旗镶上了白边)。后来,又仿照满洲八旗的编制,建起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 3个八旗的军事组织,自建立起的二三百年间,曾在创立清朝、巩固政权、维护祖国统一、保卫人民安定生活等方面,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八旗的设置,随后成了清代始终贯彻的制度。它把世代的旗人,严格圈定在当兵吃粮饷的惟一人生轨道里,禁止他们从事除当兵之外的一切职业,不许他们做工、务农、经商以及从事其他职业,这虽然有助于政治基石的牢靠,也防止了旗人与民争利,但是,也造成了创建这种制度的人预料不到的社会难题。从乾隆年间起,“八旗生计”问题愈演愈烈,叫所有的清代统治者伤透了脑筋:旗人“人口大量增加,而兵有定额,饷有定数,既不能无限制地增饷,又不能放松正身旗人参加生产劳动的限制”,于是,补不上兵缺的旗籍子弟越来越多,只好眼睁睁地失业赋闲,成为“闲散旗人(满语叫作‘苏拉’)”,这不仅导致许多下层旗人日益明显地走向贫困化,还使入关之初异常精锐剽悍的八旗劲旅,失去农商技能,滋生了惰于劳作、荒于嬉戏的积习。到了清末,由京师八旗贵族、军官、士兵、苏拉、家眷等等所组成的人们共同体,总人数已多达60万左右,社会上习惯以“旗族”来称呼他们。在京城“旗族”人丁日趋繁盛的情况下,“八旗生计”的问题对于走投无路的穷旗人们来说,已经严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老舍的祖上,不知从那一辈开始,也跌进了这个可怕的圈子。

在满洲八旗中,老舍先人隶属于正红旗。因为没有资料说明这个家族在清朝入关后有过调动迁徙,所以只能假定他们是从17世纪中期开始,始终归属在京城里的正红旗麾下。

1644年清政权入关,把燕京确定为首都,在京城实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大致相当于现在东城、西城的内城,只许八旗的将士及家眷居住,原来住在内城的汉、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也就是当时所谓的“民人”),被迁移到京师外城——大致相当于今天崇文、宣武两区。在内城,中心是皇城,围绕皇城,八旗严格地被分置于相关地段。两黄旗居北:镶黄旗驻安定门内,正黄旗驻德胜门内;两白旗居东:镶白旗驻朝阳门内,正白旗驻东直门内;两红旗居西:镶红旗驻阜成门内,正红旗驻西直门内;两蓝旗居南:镶蓝旗驻宣武门内,正蓝旗驻崇文门内。于是,内城的确像历史学家后来常说起的那样——“就像一个大兵营”。这种严整的格局,到清中期开始稍稍地模糊起来,因为旗人们没法不吃不喝、不去跟商人们打交道,旗人贵族更不能戒除看戏娱乐等需求,他们得随时跟外民族交往,渐渐地,原来住在外城的“民人”,也有少量搬进了内城,内城的王公贵族也有破例到外城去辟地设府的了;再后来,受“八旗生计”的逼迫,一部分城里的贫苦旗人,典出了自己的居舍,离开最初的本旗指定居住地,向着附近的——尤其是各城门之外的关厢地区搬迁。虽说有了这样的变化,八旗在内城的基本居住区划,却直到清朝灭亡以前,没有大的变更。在京城八旗区划内设立着八旗都统衙门, 8个衙门既掌管京城旗人的一切事务,还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驻防旗人也统辖起来。从道理上讲,遍布各地的八旗驻防旗兵,都是从京城这个“老家”派出去的,如果战死在外地,尸骨都应当送回京师“奉安”。这种方式,是与清初统治者把本民族中心由东北地区移到北京的部署一致的。就像雍正皇帝说过的:“驻防不过出差之所,京师乃其乡土。”

清代末年,老舍父亲永寿家,就住在京师内城西北部的小羊圈胡同。这个胡同,就是从西四北大街往北走,过了护国寺街口,再往前的东边头一条胡同。这里距离西直门只有三五里地。看来,进关之后老舍的历代先人就没有离开他们的这片“热土”太远。那些世居京师二百多年的旗人们,对东北白山黑水的“发祥地”,记忆已变得模糊了,只有在老人们为了满足忆旧情感需要时,才提提祖籍“长白”的说法。一代一代的旗族人们,把北京作为乡土来亲近,“京师即故乡”观念根深蒂固。他们已经成了北京城地道的“土著”。

可是,如果查一查清代京城的八旗区划地图,我们又会多少有点儿意外:小羊圈胡同偏偏已经游离于正红旗的居住区域之外,它属于正黄旗的范围。可见,老舍的父亲永寿,或者是他的前辈,也有过短距离搬迁的经历。好在他家并没走远,小羊圈胡同南面的护国寺街以南,以及出了这条胡同西口的西四北大街以西,都是正红旗的地盘。也就是说,从他家向南、向西,都只差着几十米,便能进入正红旗原先的驻地。我们在了解到这一点之后,想到的另一点,就是:正黄旗,正是永寿的妻子、老舍的母亲——舒马氏娘家所隶属的那个旗。

我想,对这个坐标点的捕捉,也许能给我们两点启示:第一点,是象征性的:日后的老舍,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主要是姓氏与血脉,还有他那为国尽忠的高尚精神,这很重要。而老舍从母亲那里继承的,却不仅有血脉,更包括一生受用的性情和品质,以及绝不轻易改变的做人方式,这想必更重要;第二点,则应当说是在老舍人生道路中分明得到印证的,他的呼吸、他的经历、他的气质、他的感情……都是从这里开始生成与升华的,这里深扎下了他的人生之根、人文之本。舒乙先生曾经发现:“从分布上看,老舍作品中的北京地名大多集中于北京的西北角。西北角对老城来说是指阜成门——西四——西安门大街——景山——后门——鼓楼——北城根——德胜门——西直门——阜成门这么个范围。约占老北京的六分之一。城外则应包括阜成门以北,德胜门以西的西北郊外。老舍的故事大部分发生在这里。”(舒乙:《谈老舍著作与北京城》,载《散记老舍》第87页,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由这个发现所支持着的,我想,应当是这样的判断:这片作家一生写也写不够的老城西北角,刚好相当于是清末(也就是老舍儿时)的正红旗驻地和正黄旗驻地,在这片浸润着父精母血的旗族“热土”中,萌发出来的文化心理意识,对老舍的一生,产生了多么深刻的影响!清代初年八旗制度曾明文规定,“京旗”将士未经许可,断不可私自离开本旗范围太远,违者以逃旗治罪,并将家眷、财物充公。也许,就是这样的跟老舍本人并不相干的早年间的旗族制度,一直对清朝解体后若干年才问世的老舍作品,产生了某种潜在的精神拉动?

老舍生在京城“旗族”之家。——这是一个有着重要底蕴的事实。老舍是满族人,是北京人,再加上他出身于下层穷苦市民阶层,这 3个基本属性,正是营造起他那辉煌艺术殿堂的 3个最初的社会人文支撑点。

老舍父亲永寿在八旗军队中的身份,用满语讲叫作“巴亚喇”,用汉语说就是“护军”。清代的护军,任务是负责捍卫整个京师的安宁。许多年来,社会上曾经人云亦云地传布着八旗子弟全都是些堕落人物的说法,其实并不确切。有清一代,满民族为我们祖国作出的贡献是巨大的,付出的牺牲也是巨大的。虽然到了清代中晚期,官场上的腐败风气日盛,但它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某个民族。直至清代末年,在八旗下层官兵的心里,早年形成的为爱国护民不惜奉献一切的精神,“不得捐躯国事死于窗下为耻”的观念,还是相当牢固的。直到19世纪中期的鸦片战争以及后来几十年间,八旗将士前仆后继、浴血抗敌的事迹,仍然在各类史书上记载很多。远在西方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格斯也曾亲笔写文章,高度赞扬八旗官兵保卫国家的壮烈之举。在当时的京师八旗营房中,贫穷尚武的八旗士兵们,既便家徒四壁,还是要按照八旗制度的规定,省吃俭用,自费购置兵器战马,不忘国家重托,他们嘴上常常挂着的口头语儿,还是那么一句响当当的硬话:“旗兵的全部家当,就是打仗用的家伙和浑身的疙瘩肉!”他们忠勇可敬,饥寒困苦并没有磨损了他们世代相传的爱国报国之心。1900年也就是庚子年,为反抗八国联军的疯狂入侵,八旗军人们为护卫祖国的首都而喋血苦战,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悲壮场景。而老舍的父亲永寿,也就是在这一场战斗中尽忠殉国的。

幼年的老舍,缺吃少喝,发育很晚,可是论懂事,却比小康人家的孩子要早。幼年有些事情,对他来说留有终身不能磨灭的记忆:比如,每年都要有几趟,跟随母亲去城外的舒氏茔地,为死去的父亲上坟。母亲告诉他:咱们是旗人,庚子年间,你父亲阵亡了,他原本是正红旗下的一名“巴亚剌”!再比如,他见到过家里保存的一块小木牌,那上面有父亲的名字,还有证明父亲长相特点的“面黄无须”四个字,那是阵亡了的父亲当京师“巴亚喇”时候的一只腰牌,是他上下岗使用的通行证。还比如,母亲多次讲过他怎样失去了父亲。“母亲口中的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吐了一口气》),是直接与他们一家命运攸关的事实。随着父亲的故事在心中扎下根,幼年的老舍渐渐体会到了父辈八旗将士们的爱国情感,明白了:作为战死于抗击外寇战场上的旗兵永寿的儿子,“爱咱们的国”,是人生的头一宗大事情。今天,重新提起老舍先生的这段童年往事,不难想到的是,日后成为大作家的老舍,对于父辈以及世代八旗将士以血汗和性命来开拓、捍卫的祖国,会持有什么样的情感!老舍一生极具爱国情操,从青年时代起就异常地忧国忧民,早期作品篇篇都是这种情感的自然表达。1937年中华民族全民抗战爆发以后,他毅然抛弃舒适宽裕的大学教授生活,舍下妻子儿女,以一位著名作家的身份投身艰难困苦的抗敌文化工作,为社会各界做出了令人感叹的表率。他在给友人的信里,提到自己与妻子的分手,说:“国难期间,男女间的关系,是含泪相誓,各自珍重,为国效劳。男儿是兵,女儿也是兵,都须把最崇高的情绪生活献给这血雨刀山的大时代。夫不属于妻,妻不属于夫,他与她都属于国家。”为了国家,文化人老舍是用兵一般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也用同样的标准要求妻子。在他和同样是旗人出身的妻子胡絜青心目中,显然都有八旗先人们慷慨赴战卫国殉国的榜样。

在老舍母亲的身上,也有着许多为当时旗人们所推崇的品德和所标榜的习性。老舍是母亲带大的,母亲待人处事的方方面面,在他看来,都是应当做为生活规范的:

母亲像许多八旗妇女一样,干练、勤快、手巧,而且还继承了满人急公好义的传统品行,她特别乐于助人,能伸手帮别人一把的时候,从不推脱,总是有求必应,实心实意地去做;

母亲最肯吃亏,不仅从不跟旁人为点儿小事斗气,甚至心甘情愿地伺候了守寡的大姑子好多年,到这位一向脾气不济的大姑子寿终正寝,还把她的所有遗物,爽快地交给了突然冒出来的大姑子的“侄儿”(在满人的传统习俗中,一向有女性终生在娘家享有较高位置的习俗,据说,这种习俗的形成,既和早期满族妇女未受过“三从四德”观念灌输有关,同时,也因为旗人女儿在出阁前均保留有被选为“秀女”的机会,所以从小都受到另眼看待。老舍母亲长年以礼奉养大姑子,在这样的民俗中,是十分典型的例子);

母亲坚忍、要强,把尊严看得很重,在一切大悲大难底下,她都“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我的母亲》),平时她一想起见官就紧张,可到了非找衙门里办交涉不可的地步,她又能毫不示弱地挺身而往,这和满族妇女的自我角色认定有关系,她们时时记挂着:我可是旗人的妻子,是兵的妻子;

母亲爱清洁与整齐,老是把小院扫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叫旧桌面上不存一星儿尘土,连破柜门上的铜活儿也叫它永远闪着光,既是旗人,什么时候也得活得硬硬朗朗的——这也是一种必有的生活信条;

母亲爱树木花草,家里人都快断了吃食的时候,她也不让亡夫留下的石榴树和夹竹桃短了水。夏天,枝头开出好多的花,那是她最快活的时刻。这类亲近自然景物的习性,追其本源,是和满族先民长期生活在白山黑水自然怀抱、信奉崇尚自然的萨满教相关的,进入中原城市后,他们世代没有放弃这点儿情趣;

母亲好客,顾面子,“有客人来,无论手里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遇上亲友家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我的母亲》)老派的满人们特别“讲礼儿”,时刻把“体面”放在压倒一切的地位上,这种“穷讲究”在他们的观念里,也是人生在世的一样原则、一种享受,老舍的母亲也不例外;

母亲在贫困之中一向乐观,家里夏天佐餐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过年了,包顿饺子也搁不起肉,她总是自信地告诉儿女们:咱们的饺子肉少菜多,但是最好吃!苦中寻乐,是下层旗人们非常普遍的特点,他们不这样做,就很难饱聚生气地渡过一道道生活难关。

老舍后来在谈到母亲时,这样说:“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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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5-10
问这问题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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