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重点1。女方父母重男轻女我们婚前婚后岳父岳母对我说“我们有儿子不会给女儿家产或者经济上的各类等等”28结的婚现在我俩同岁已经36岁了。我媳妇上有40的哥,女儿和儿子两家婚后岳父岳母给儿弄房买车的给钱都做了,女儿一概没有。现在儿子不愿意赡养父母直接给自己妹妹(我媳妇)打电话说“你们把父母接走吧而且生活费你们管,我不管了”之后我媳妇和哥大吵一架说了“你和嫂子把父母的心血吸干了现在说不管了?你俩把父母那拿走的所有东西全还给他们,我也不让你们掏生活费,他们拿那些钱足够养老到终。”听完这些儿子大臭骂妹妹说了“我花了什么钱?”大骂脏骂后把电话撂了。这里问题是到这种情况了岳父岳母还是像着儿子说,现在来了我们家嘴挂着说给咱们看孩子,其实就是被儿子撵走了,到了女婿家女婿面前还是为儿子找各种说法。我感觉我的忍耐也有极限,这几天我睡觉怎么想怎么憋屈。现情况我觉得是岳父岳母打算把金钱想留给儿子等他们自己老后让女儿赡养的意思。我自己内心决定要拒绝了,我实在是想不出来我为什么要替你们家儿子去付出那些。我和媳妇也不是想要那些家产,只希望俩老拿那些好好养老过日子。如果遇到这种事情大家是什么想法各位留个言谢谢。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你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但你老婆有!
赡养义务并不会以那些言语和行为而丧失。
只要你岳父母抚养了你老婆,那么你老婆作为子女就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想要将这个问题处理好,你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将此事通知各路亲戚,取得大家的支持。
第二,让你老婆想办法取得老人起诉全体子女的同意,赡养权的起诉是以所有子女为法律主体的,这一点不以你是否愿意赡养老人作为转移。其次必须由老人作为起诉人,但可让律师代理。
第三,你要和你老婆商量好,毕竟这个事情是没法避免的,除非你愿意离婚,否则的话,你老婆赡养老人,你也跑不掉。
第四,老人实在不愿意起诉儿子,那么你老婆可以赡养纠纷的名义起诉自己哥哥,以达到划分赡养义务的目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