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设备不减去原值,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里减去了原值?

如题所述

虽然都是处置固定资产,但处置设备和处置房产还是略有差异的。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这个没啥问题,关键是一般纳税人这题。
2017年取得的厂房,能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吗?如果是2011年取得的,售价扣减购置原值,就没问题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购买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是2017年取得的房产,就不能按简易办法计税了吧,售价扣减购置原值计算出来的只是预缴增值税额,实际应纳增值税额还是得用售价和适用税率去计算 ,而不应该扣减购置原值。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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