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死了什么是意思 是要别人死吗

如题所述

是指“太吵了,简直让人受不了”的意思。“……死了”这种说话方式是指“非常、太……、很……”的意思,语气夸张,充分表达了说话人的强烈的情绪。
类似的语句还有:
烦死了、累死了、酸死了、高兴死了、后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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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3
他因琐事和他人争吵,造成对方急性心肌缺血而死亡。日前,法院发布信息显示,被告人均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对此,法官也提醒市民,“吵架气死人” 也要承担后果。
2015年4月底的一天中午,曹某在沈阳市和平区四平街附近,因工作琐事与58岁的男子陈某发生口角,继而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曹某将陈某抡倒在地后仍继续厮打,后被其他人劝阻。随后陈某倒地死亡。
经司法鉴定,陈某系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引起急性心肌缺血而死亡,其死前与他人发生口角厮打等可以作为其冠心病所致猝死的诱发因素。同年4月30日,公安机关将曹某抓获。
庭审时,曹某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提出其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陈某死亡的后果,其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辩解。辩护人提出曹某的伤害行为极其轻微,主观上无法意识到可能造成对方死亡的后果,该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曹某因过失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公诉机关指控成立。经查,证人的供述和视频资料等证据能够证实陈某死前仅与曹某发生口角并厮打;鉴定意见能够证实陈某的死因系急性心肌缺血死亡,且死前与他人发生口角厮打等可以作为其冠心病所致猝死的诱发因素。
综上,陈某的死亡后果与曹某的行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曹某对陈某的厮打暴力程度较轻,但该行为具有非法性,其主观上应当预见到伤害行为可能对高龄的陈某造成危害后果,因曹某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其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故对于曹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鉴于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高某家属的损失,并取得对方家属的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日前,一审法院判决曹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提醒:争吵致他人死亡 也要承担后果
对此,法官称,类似因双方发生争吵,造成一方死亡的案例,当事人没有意识到吵架或动手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但根据接触和观察对方年龄、是否喝酒等状况后,应当预见当事人存在类似“冠心病”等易造成猝死的隐情。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和对方争吵、推搡等,造成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很有可能触犯刑法。
法官也提醒市民,在遇到矛盾时,不要一时冲动争吵甚至动手,要冷静下来协商,尽量想办法解决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1-07
就是很烦,一直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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