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般纳税人,有自营出口权,向国外三家客户同时出口产品A,另外向其中一家客户出口产品A的同时还配套出口售后零件,但其他两家没有出口售后零件只出口产品A,请问,只出口给一家客户的那些售后零件可以免抵退吗?(注:产品A是自已生产的,但是售后零件是从国内别的供应商直接采购未经加工的)
可是我在实际申报的时候专管员是说那些售后零件不可能只出给其中一家客户,而其他两家客户没有售后零件,他无法去核查其他两家客户是不是真的没有售后零件,以这个理由拒绝售后零件的出口退税,并要全部作内销征税。这个该怎么办呢?他这个理由合理吗?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追答这个理由很荒唐的,你们的售后备件应该也不是免费赠送的,而是报价件,客户需要就掏钱买,舍不得掏钱就没有,这种情况很正常,根本不是理由;估计是税务人员刁难你们,做做关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