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5-16
1、房产购进不是按照合同来说的,是在房地局备案的时候,能查到的合法产权,也就是要么契税发票,要么购房发票,要么是产权证,三个证件的时间,哪个早选择哪个,婚后下来的产权证跟这些无关的,如果对方能提供购房发票或者契税发票,那么要是在你们婚前有这些的属于婚前财产。
2、如果你朋友能够证明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就可以的,比如公司开的工资,婚前收益进项等,否则不能证明的则纳入婚后共同财产,但是你刚刚提到的,不告诉他男朋友这个事,如果走协议离婚,也就是双方商定的就没关系了,如果诉讼离婚,则会查清楚你们的财产的
第2个回答 2011-05-16
1、首先,在房产证下来时要增加你的名字,要进行登记变更,添加你为共有人,婚前购买的房产所有权的确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通俗的说:在领结婚证之前,就是个人所有,领证之后是共有。跟房产证什么时候审批下来没关系。
2、你朋友的问题:关于她个人名下的存款,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其婚前的个人财产,就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这与她是否拿出来没有必然的联系,只要能证明是在结婚之前存的,就可以,比如可以到银行打印清单,假如她是2009年结婚,那么如果打印出的清单显示这笔钱是2007年存入的,那就可以了。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5-19
房产无论证下的早晚,当年交易和签订合同的时间若早,则以此为时间界定,该房产应该是他个人财产。
一个是你想要老公的房产,一个是你好朋友想隐匿自己的财产,都是一头沉呐
第4个回答 2011-05-16
结婚后你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的行为属于夫妻财产协议的约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使房屋的产权证书没有下来,你们的约定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生效的,该房屋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