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11
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享受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的条件:
1、本人、父亲或母亲一方持有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2、父母需持有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证明,并在沪工作一年以上;
3、持有独生子女证或当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再生育证明。
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可享受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政策。
二、我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减免借读费适用条件: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必须同时具备五项条件(见附表),方可享受免收借读费待遇。具体办法按《南汇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教育局综合教育科负责解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