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近亲不宜输血,却可以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

如题所述

本文为针对《鲁若晴的哥哥可以为若晴捐献骨髓吗?》的回答。骨髓移植——准确地说,是造血干细胞移植,要求HLA配型相合,不然移植的造血干细胞会被免疫排斥而难以存活;但由于HLA表型呈现丰富的多态性,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找到直系亲属作为供者。直系亲属之间不建议互相输血,因为所输注的血液中可能残留少量造血细胞。一般情况下,这些造血细胞会被受血者体内的免疫系统识别并清除;但如果是直系亲属互相输血,由于这些造血细胞的HLA表型与受血者的部分相符,因此可能逃过免疫系统并分化增殖大量淋巴细胞,转而攻击受血者的组织器官。这就是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对血液进行辐照可以杀灭其中残存的造血细胞,从而大大降低乃至避免TA-GvHD的发生。请注意,接受输血的人需要的是红细胞、血小板或血浆,并不需要所输血液中残存的造血细胞,它们有害无益;但造血干细胞移植正相反,接受移植的目的就是获得造血细胞。您一定会问,那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移植物抗宿主病发生率岂不是很高?是的,移植物抗宿主病是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主要并发症之一,也是导致移植失败的主要原因,发生率可以高达三分之一。输血相关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比较罕见,但一旦发生极为凶险,病死率很高。这种输血并发症在一些HLA多态性比较有限的国家或地区较为多见,通俗地说就是这些国家HLA表型变化较少(当然还是极其多样性的,只是相对不那么“变化丰富”),比如以色列与日本。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1-05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