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此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以物业公章或其它印章代替发票专用章的行为,属于违规使用发票。
同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其它条文略】
如果停车收费单位给予的停车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属于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应当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