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工资,合同等问题咨询!

您好,我于2015年1月1号与某家韩式烤肉店签订合同准备上班,是兼职,小时工,周一至周五上晚上半天的班,周六日上全天。当时甲乙双方都有签字,并未盖章,店长就将合同都收走了,没有给我一份。
2015年2月20号,我向店长提出辞职申请,他不批,说人手不够。

在这里说一下我的简要情况,我之前一直租住的同学家的房子,因她妈妈不肯,所以我是偷偷瞒着住的,但后来还是被她妈妈发现了,要求我立刻搬离。 所以我才向店长申请辞职,辞职报告已写,店长也看过了,但他叫我先放着,并未给准确答复。

后来店长与我谈了一次,说最大限度放我三月初走,还说三月十号以前一定放我走。 但我等不了这么长时间,难道要我继续打扰同学吗?在她妈妈赶我走的情况下。

然后我们店长就说,让我住宿舍,可是我在网上有个淘宝店打理需要用电脑,所以我没同意。

现在我需要搬家到西漳姑姑家住。2月26号,也就是昨天,我最后一次跟店长说我要走了,今天就没有再去上班。

然后刚刚我同事就打电话来了,说什么我突然不去上班也没跟店里说,让我打电话给主管。我打了,电话里主管说 店长根本不知道我今天不去上班的事。

挂电话后,我又打电话给店长,他很生气,说什么我突然不去上班怎么怎么怎么,工资一毛钱没有,让我马上去上班。

律师,以下是我想咨询的问题。
1、只签字未盖章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店面没给我一份合同留着而是全部收走,是否不妥?
3、我是兼职,也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吗?可像我这种情况,是临时有急事,他却不放我走,我应该怎么做?
4、如果按店长所说,我是属于自动离职,那店面是否有权不发放我当月工资?如果不发,店面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5、我是97年生的,现在应该是17周岁,我签的字是否要付相关法律责任?
6、入职时店长让我去办理健康证,但因为没钱等各种原因,我至今尚未办理,这是否可以作为我对付店家的一个手段?
7、按照我的年龄来看,店家是否存在雇佣未成年工的违法行为?

最后先提前谢过各位律师的慷慨解答!

  就你叙述内容及提问多,简单概括回答如下:
  1、没有用人单位的公章,劳动合同无效。
  2、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年月日?用人单位没有给你签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索要。你是啥年月日向用人单位索要签订好的劳动合同?
  3、你只要是劳动者,在非试用期辞职就应该履行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的义务。你有急事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假。
  4、如果你擅自走人没有请假,不属于自动离职,却属于旷工。你至今已经旷工多少天?劳动者在旷工期间没有工资。
  5、如果你是1997年2月27日前出生,现在已经18岁,你现在签字的民事行为受法律保护,同时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6、用人单位已经通知你去办理健康证,如果你至今还没有办理健康证,用人单位可以作为你不符合招聘条件,以此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你已经年满18周岁,现在已经不是未成年工。“未成年工”的年龄是多少岁?《劳动法》第58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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