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友们帮忙,我国新司法中,有一部关于被警方查封扣押的资产交由第三方托管,不能由司法系统违法人员私自处置侵吞,以免造成法院判决归属后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我现找不到这部司法解释(或是法律条款),请有知晓的或法律人士提供一下,致以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