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业 2.00%。
2、道路运输业 2.00%。
3、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50%。
4、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0%。
5、房地产业 4.00%。
6、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0%。
7、纺织业 1.00%。
8、纺织业--袜业 1.00%。
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0%。
10、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50%。
扩展资料:
具体案例:
延寿县隶属于哈尔滨市,位于黑龙江省中部,面向长寿山,寓“延年益寿”之意得名。延寿县属国家级贫困县,为进一步扩展经济发展模式,全面发展商贸流通业和现代服务业招商,出台如下政策:
对进驻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所缴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实缴金额的25%给予返还;营业税按实缴金额的40%给予返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按实缴金额的45%给予返还。
为了更好的服务入驻企业,延寿县成立了“延寿总部经济运营中心”(以下称运营中心),负责商贸流通企业的招商、入驻企业手续的领办、企业入驻后财税事宜、各职能部门公关协调工作。
延寿县对入驻的商贸流通企业,不要求实地办公经营,为企业提供统一注册地;为落户企业提供后期财税配套服务,配备专职会计配合企业抄报税、发票领购、开具、账务处理等一般财税事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负
1、餐饮业 2.00%。
2、道路运输业 2.00%。
3、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50%。
4、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0%。
5、房地产业 4.00%。
6、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0%。
7、纺织业 1.00%。
8、纺织业--袜业 1.00%。
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0%。
10、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50%。
扩展资料:
具体案例:
延寿县隶属于哈尔滨市,位于黑龙江省中部,面向长寿山,寓“延年益寿”之意得名。延寿县属国家级贫困县,为进一步扩展经济发展模式,全面发展商贸流通业和现代服务业招商,出台如下政策:
对进驻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所缴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实缴金额的25%给予返还;营业税按实缴金额的40%给予返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按实缴金额的45%给予返还。
为了更好的服务入驻企业,延寿县成立了“延寿总部经济运营中心”(以下称运营中心),负责商贸流通企业的招商、入驻企业手续的领办、企业入驻后财税事宜、各职能部门公关协调工作。
延寿县对入驻的商贸流通企业,不要求实地办公经营,为企业提供统一注册地;为落户企业提供后期财税配套服务,配备专职会计配合企业抄报税、发票领购、开具、账务处理等一般财税事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