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4-29
如果你的案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话,则鉴定日期应当从审理期限中扣除。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案件需要鉴定,而这个鉴定的时间又比较长的话,则从立案日期开始到案件结案的总的时间要长于六个月。如果需要鉴定的事项比较复杂,则光鉴定可能就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关键问题是看你的案件是否需要鉴定了。 如果没有鉴定的问题(但是侵权案件一般是不会不需要进行鉴定的),则超过了审理期限,则可以向审理案件的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因为这是审批纪律和审批作风问题,归纪检监察部门管。
第2个回答 2014-04-29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对于到期未结案的情况,实践中是向该院审监庭投诉,或向上一审级人民法院投诉。
第3个回答 2019-07-18
简易程序的案件,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
第4个回答 2020-02-03
一审六个月经院长批延长六个月,二审三个月,难办的没有不超期的,很普遍现象了那反应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