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销项票都已开,当月的税额还能调整吗?

关于合理避税的问题,希望能得到您的指点

可以啊, 1,如果你希望当月多缴纳,可以进行调整,一方面少认证进项税,就少抵扣,销项税不变,另一方面多做销售,作为未开票部分,提高销项税,也可以在当月多缴纳的。 2、如果你希望当月少缴纳,只要没有跨月,可以将已开的销售发票作废,当月可以直接作废,不作为销售,下月再做,当月就可以少交了。 因为进项的票是别人开的,如果你能让对方多开,就是将后面未开的先开在本月,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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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01
我认为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当月抄报税入销售走销售税,对于进项税发票如当月已认证,进项大于销项,在当月申报时在增值税主表中有一栏当月留抵税金,也就是当月无税金且有进项税票留在下月继续抵扣;如当月的进项小于销项则必须交税.如当月的进项未全部验,在特殊情况下特殊对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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