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项目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我在一公司做项目一年多。规定的每周工作五天半,固定工资3000.无加班工资,无奖金。但是上班以后不久就基本上天天忙,几乎没放什么假,就连去年国庆,今天五一都在加班。但是老板从来没有给过一分钱。还很多时候连续在工地工作二十多个小时。就比如昨天,早上8点上班,今天早上5点半才回家,老板连个夜宵都没给一口吃的。
请问我们是否有权利要求支付加班费?加班费应该怎么算?
希望找位真正懂劳动法律的人来回答,分不是问题。谢谢!

 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这是您的合法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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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5
  你看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切需要证据,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06
可以主张加班费,需要举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除非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的,才由用人单位举证。
第3个回答  2011-05-06
广州梁律师:  
       你是可以要求你的加班工资的。加班是按基本工资计算的,平时是不低于1.5倍,双休日加班是不低于2倍,节假日不低于3倍! 
  或者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什么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1-05-06
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不能超过44小时。所以每天朝九晚五。5天工作日是不违法的。
加班是按基本工资计算的,平时加班是不低于1.5倍,双休日加班是不低于2倍,节假日加班不低于3倍。
在外出差应有补助。
一般做到项目经理应该拿到项目的提成款的3%-15%。
其实这些劳动待遇,工作环境,工作强度,是否强行加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保险问题,你应该在工作前都和你的老板或者人事部门都谈好了。
一般私企对劳动保障这方面做的都很差,不行的话可以换工作,或者找当地的区级劳动部门提交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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