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所有证明都可以证明我当时在现场,知道当时的情况。可是自己怕得罪人,原告被告都是大人物,得罪不起,说不好会丢工作,或者更严重,现在就算自己不上法庭做证人照样得罪人,所以必须上法庭作证,实话不敢讲,说假话是伪证,更不敢讲,所以我想问在明确证明你知情的情况下回答不知道可以吗?这不算犯法吧?有没有两全其美更好的办法?
希望能得到律师的帮助,在不违法,不得罪原告,不得罪被告的前提下,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谢谢了
但是如果你有把握检方和控方不会知道或者推翻你的言论就没有事!!! 一旦推翻你工作可能照样丢!
证人没有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