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做证人可以回答不知道吗?

关键是所有证明都可以证明我当时在现场,知道当时的情况。可是自己怕得罪人,原告被告都是大人物,得罪不起,说不好会丢工作,或者更严重,现在就算自己不上法庭做证人照样得罪人,所以必须上法庭作证,实话不敢讲,说假话是伪证,更不敢讲,所以我想问在明确证明你知情的情况下回答不知道可以吗?这不算犯法吧?有没有两全其美更好的办法?
希望能得到律师的帮助,在不违法,不得罪原告,不得罪被告的前提下,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谢谢了

证人当然可以回答不知道的。证人证言口供必须是以实际出发,不能胡言乱语,更不可以恶意撒谎,需要实话实说,知道的就是知道,不知道的就是不知道,如实说就行了,撒谎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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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7
这个问题不可能有两全其美的办法,不论您怎么做,都会得罪一方甚至双方。相信您是诚实的人,还是依法如实作证更好,如果有看不清或者记不清的情形,应当如实回答当时没有留意或者事后记不清楚,不要想当然地回答法庭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8-07
你可以让有关部门做笔录,你做完材料之后可以拒绝出庭作证,这个不犯法,因为你已经把真相交代了
第3个回答  2014-08-07
就你自己来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检查法来说 自己涉及有关原告和被告的厉害条件时 自己有权保持沉默 但不得作假证 否则就会承担刑事责任 我建议你实话实说 不然检方如果有有力证据 或原告一方有的话 你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追答

但是如果你有把握检方和控方不会知道或者推翻你的言论就没有事!!! 一旦推翻你工作可能照样丢!

第4个回答  2014-08-07
不管怎样都实话实说,工作丢了可以再找,娘心没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追答

证人没有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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