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什么林某只靠着后门关系、便可以让法院在判决...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什么林某只靠着后门关系、便可以让法院在判决书下达之后却迟迟不肯强制执行呢?!今天推明天、日复一日,何年何月能执行?!对中国这个乌烟瘴气的官场制度真是彻底寒心了...该如何是好呢~

你有权要求上级法院继续执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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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7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现在要先设法冻结其财产,避免被转移。
第2个回答  2011-05-07
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3个回答  2011-05-07
一审-上诉-二审-申诉---上访 走自己的路!
第4个回答  2011-05-07
执行难,是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普遍存在的问题。
你只有向执行法官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然后紧追。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第5个回答  2011-05-07
如一审法院立案后6个月内不能执结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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