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拆迁没有产权怎么补偿

我的房子是96年建的种种原因产权证没有办到马上要拆迁了是怎么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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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6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

但是如果该房屋使用人只有这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一般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迁人应为其安排住处或将建好后的安置房供原使用人继续租住,但是使用人要支付相应租金的。

而通常情况下,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拆迁过户需要的材料

拆迁过户房过户申办手续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3、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安置房过户需要的费用: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土地出让金:最简单的算法是房款的2%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满5年大于144平方米的收差额营业税。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144平方米是2%,大于144平方米是4%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拓展资料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参考资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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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1

1、如果是农村中的老房子,因为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

2、如果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又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话,还是可以获得适当的补偿的,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可能就比合法有效的房子补偿的少得多。

拓展资料:

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参考资料:

房屋拆迁补偿——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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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7-12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但是如果该房屋使用人只有这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一般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迁人应为其安排住处或将建好后的安置房供原使用人继续租住,但是使用人要支付相应租金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近几年在办案的实践过程中遇到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在城市拆迁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的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所以补偿的关键是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 。被拆迁人是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一般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申请规划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如果房屋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建筑,则不予补偿。因此应尽快到规划部门补办手续,如其所建房屋对城市规划没有不利影响,规划部门在对其处以罚款的基础上,可以为其补办手续。如果手续齐全,房屋即为合法建筑,理应得到补偿。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如何赔偿:
按法律规定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拆迁补偿应该不一样,因为有房产证的房子包括房子所用的土地都是个人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房子是自己的,所用的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但也要看你当地是怎么规定的。

对未确权的房屋,如果是《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不完全相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八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房产证但能够证明该房屋是合法拥有的,由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后,依法补偿;对于手续不全或者无产权产籍的房屋,应当经有关部门进行合法性认定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对于存在产权或者使用权(承租权)争议的,应当通过民事诉讼后,按照诉讼结果依法补偿。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 所有权 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 不是拆迁当事人 ,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 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和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 但并不是说没有房权证就一定得不到补偿 。 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未经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登记,是无效的,你直接去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是不会被受理的。虽然你为该房屋支付了相应价款,但从法律意义上讲,该房屋并不是你的合法财产,也就得不到法律上应有的保护。要想办理房产证,必须找“卖”给你房子的人和该房屋真正的房产证持有者,然后通过协商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过户的计税依据是以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价格为准的,不是以你的收据为准)。如果和该房屋的房产证持有者不愿过户给你,即使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判决退还你支付的价款,要求办理过户登记的诉求也难以得到支持。 还有一种情况,你买的这套房屋规划、报建或者其他手续不齐,造成无法办理房屋确权的登记备案,所以是不可能办出房产证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会受理,也谈不上交税费的问题了。这种情况遇到拆迁,一般来说你是得不到补偿的。原因有二: 1、你不具备获得拆迁补偿的主体资格。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 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2、违法建筑是无偿拆除的。 对未确权的房屋,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 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而合法产权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和同地段商品房价格差异不大。 如果你的房屋是未经规划批准的自建房 ,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 《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依据《城市规划法》及地方城市规划实施条例规定处理。 《城市规划法》实施前违法建筑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 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对规划法之前建设的,各地的政策是不完全一致的,只要是不是严重影响规划的自建房,一般是可以给予认定的。而补偿的标准,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规定: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对没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如何补偿的问题,只要拆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法定的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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