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户口本上显示未婚,是不是就不能办离婚

如题所述

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各省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都没有规定户口簿显示未婚不能办理离婚登记,也没有类似表述。只要求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实际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的,应当到有关部门更正,然后再办理结婚登记。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扩展资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到男女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5

可以办,需要当事人书面声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扩展资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离婚登记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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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6
  该案例中,当事人户口本信息,与其实际婚姻状况不一致。但是,不影响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只要写明不一致的原因即可。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5-25
对于已经依法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的人,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可随带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如果户口本上没有写已婚,夫妻双方应该拿着结婚证去当地派出所,申请填写已婚,以确保婚姻情况与事实一致。

下面是关于离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办离婚,户口本上显示未婚,不影响办理离婚登记,但如果怕会影响,可以去派出所变更回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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