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最好有法律依据

如题所述

车友,我在网上为你查到了一则通讯:
《部队驾照禁开民用车如有违反将视为无证驾驶》
公安部就现役军人持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车辆,交警部门如何定性这一问题作出明确批复,这一行为应视为无证驾驶处理。批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28号令)第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民用车辆,必须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民用机动车辆。因此,对持有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车辆的,省、市、县、区等各级交警部门在查获后,应视为无证驾驶处理。
据了解,凡是在道路上驾驶民用机动车辆的人员,都必须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军人、武警也可以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的说法,不知对你是否能够了却你心中之郁闷。不过在我三十年交通行业的生涯中,对部队退伍军人的军照,在他们驾驶民用车辆之前,都要首先要到车管所进行转照的,这是行业内都知道的常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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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6-15
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属于无证驾驶。
  公安部公交管(2003)17号《关于持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车辆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对持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车辆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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