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没说清楚,你说的还是关于婚姻法的内容,和宪法怎么样的关系没讲透,再来讲透点?
追答就是宪法中有些规定的权利,在《条例》中没有得到保障,甚至违反。还是就婚姻来说,宪法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婚姻法》又详细规定了具体要求,但是《条例》却剥夺了在校学生的这项权利,这就明显违反。
还有一个你应该有体会,就是老师来查寝室的问题。这其实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和住宅不受侵害权。因为,大学生一般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享有宪法中的这些权利。而且,学生寝室实际上是学生向学校或相关的物业管理公司租赁来的,构成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属于学生住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但实际上,宿管、老师经常以各种理由擅自进屋。
再说一点,关于“违宪”,一般指狭义违宪,也就是直接违宪而不违反其它法律的行为。你所说的这个《大学生管理条例》在哪里可以找到原文呢?有原文就好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