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打了在派出所签了谅解书拿了他1000块钱,还能反悔吗?

一开始调解员说赔偿我500我不肯,他说你要多少,我说最少1000,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说了1000块钱。说完我当时就后悔了,1000块钱做个检查都不够,光做个磁共振就要五六百。白天被打的,现在晚上头更痛了,还没去做检查,那个调解员就着急的让我签了谅解书。耳朵背后被打肿了,脸上被打破皮出了点血,往头上重重的打了10多拳,在派出所签了谅解书还拿了他1000块钱,还能不能继续报警追求他的责任呢?

签署谅解书并接受赔偿并不意味着您不能继续追究对方的责任。但是,您需要仔细评估您的选择,并确保您的行动是出于最佳利益。
如果您认为签署谅解书并接受赔偿并不符合您的利益,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与律师咨询: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了解您的权利和选择。他们将能够评估您的情况,并为您提供最佳建议。
继续报警: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了犯罪,您可以继续向警方报案。在报案时,您需要提供所有相关证据和资料,以帮助警方了解事件的经过和严重性。
民事诉讼:如果您想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您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给您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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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12-23
应该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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