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作废

如题所述

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纸质普通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具体操作: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或增值税发票公告服务平台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普通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做冲红处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开票软件,进入“发票管理”模块,点击“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选择发票卷后确认发票代码号码,这样就调出一张新的普通发票界面。
2、点击“红字”,录入原来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两次。再点击“下一步”。
3、接着会弹出原蓝字发票的相关信息,核对后点击下方的“确定”按钮。
4、再次核对票面信息和备注栏的原蓝字发票代码号码,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到新的这种普通发票上,普通发票的红字发票就开具成功了。
综上所述,首先普通发票作废需要区分是当月作废还是跨月作废,若是当月作废只需要直接在开票系统直接点击作废即可,如果是跨月作废则需要在开票系统中开出红字发票进行对冲,再交给国税局审批处理。最后当发票作废后必须将四联次放一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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