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离婚后又结婚了,不过再婚并没向当地居委会说明。因为这样她的户口就依然在我的外婆家,再加上舅舅,我外婆家一家三口有两人无业,吃低保可以每月多拿一百多。可是最近因为补办独子证需要有结婚证明,我妈妈担心被有关部门发现了再婚后追究。如果只是停止继续吃多余的那份低保我们可以接受,因为这份独子证很重要。但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另外的处罚?会不会要求交还以前领的低保?请各位帮帮忙,急~ 有追加。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