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买一套全款房子,还想再贷款买一套(用第一套房子作抵押)

假如无力偿还房贷,银行收回的房子是哪个?

银行收回的肯定是贷款买房的那套房子,因为在你第二次贷款购房付清了首付后,你就要在银行填写借款申请表以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审批下来以后,售房单位就要拿借款合同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管部门去做预告抵押登记,预告登记证颁布下来后银行就给开发商放款,你就要开始付月供,之所以办理预告抵押登记就是用你所购房屋作的抵押,抵押物也就是你新购房屋,所以在你确实无法还清贷款的时候银行收回的就是你贷款所购房屋。
但是我想你不可能会走到哪一步吧??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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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2
建议你直接用第二套房做抵押登记
如果用第一套房抵押,而无力偿还房贷的话,那你第一套会被银行收回拍卖,且第二套因为没有全款清,你也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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