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 我辞工了,老板却以没钱为由不给我辞工还记我旷工要扣我工资,我该怎么办?

请问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去劳动局告我们老板?

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申请,30天以后可自动离职,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员工工资。
这里面你有过错,你应该提前30天告知单位。那样的话你单位就没有任何理由扣你工资了
能尽量不告就协商解决,起诉是件很麻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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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9
有没有劳动合同?过没有过试用期?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有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递交辞职信,做好工作交接的最后工作日公司应该结清工资和其他法定事宜。否则你应该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公司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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