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权”孙中山想通过“核定地价”。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资产阶级的“土地国有”。)
孙中山将其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大主义,即三民主义。三民主义是中国资产阶级第一次公开提出摆脱民族危机建立符合木阶级要求的国家的设想,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比较完备的资产阶级革命纲。
由地主”自由呈报”地价,再由国家将它”载在户籍”,”所报之价即为规定之价”。孙中山以为,地价由地主自报,地主也不敢儿戏,因为价报高了,”纳税不得不重”;税报低了,”国家照价收为国有”,地主同样要吃亏,故”所报地价不患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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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辛亥革命前和民国初年,申述和宣传”平均地权”时,皆着眼于城市。而事实上,在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之前,早已萌发”耕者有其田”的想法。到了晚年,开始注重民众的力量,并把解决土地问题的目光从城市转向农村。
地主报价之后,政府便按照所报的地价征收1%的地价税,并自定价之时起,地价如有上涨,上涨部分”完全归为公有”。土地形式上仍在地主手中,实际上所有权已归国家,土地的增值部分不再为地主私人所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生主义
是土地私有制。
民生主义主义的核定地价(设想)是指核定当时的地价,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地价必然会上涨,而这部分上涨的钱确实归国家所有的,用来缩小差距,从实现社会的和谐。但是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
另外,这个问题还可以提供另一个分析思路,从阶级上看,他是资产阶级革命家,提出的主张跳不出这个阶级制约,而土地私有是资本主义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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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主义思想有如下的发展:
(1)提出民生主义”最要之原则”为”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即”土地国有”和”资本国有”
(2)从”平均地权”发展为”耕者有其田”,从注重解决城市在工商业发达后地价上涨而带来的土地问题,到关注农村农民的土地问题
(3)明确把为解决私人资本垄断而进行的资本国有概括为”节制资本”,并指明其具体内容为两方面,即”节制私人资本”和”发达国家资本”
(4)明确提出民生主义“目的是在打破资本制度”,“以养民为目标,不以赚钱为目标”,“建设之首要在民生”
(5)再次强调”民生主义就是共产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与民生主义不但不相冲突,”并且是一个好朋友”。孙中山对民生主义的宗旨、性质及具体内涵,均赋予了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