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如题所述

一、明确今年小规模的两个重大政策。
      1.减按1%继续执行;2.免税销售额标准提高,从月度10万(季度30万)提高到月度15万(季度45万)。
二、目前_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要有3个。
      1._值税纳税人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2.《_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适用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填写);
      3._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享受减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填写)。
三、正确填报申报表操作要点。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则其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具体为:(1)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的,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2)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企业类的,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有数;(4)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纳税人不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减按1%政策的:(1)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减税项目”,减征额代码选择“00010111608”;(2)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的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新版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申报表的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表,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部分栏次名称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具体有:1原“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名称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2原“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调整为“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为什么图上的1≥2+3和4≥5+6呢?
      “大于等于的原因是企业可能存在没开票的情况,也就是说,1和4栏是填写所有的应纳税销售额。开收据的销售额和开发票的销售额加起来填在第1或第4栏。另外填表的时候要注意不同的征收率要填在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易错点就是劳务和服务要区分,增值税的劳务仅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有什么税收优惠?这个优惠怎么填表呢?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不开专票部分是可以免征增值税的,如果开了专票,开专票的这部分不能免税。”
“为什么开专票的这部分不能免税呢?”
      “增值税的原理是,先缴税后抵扣,如果开了专票,购货方是可以拿专票去抵扣的。增值税能抵扣的前提是要先缴税,所以这部分开专票的部分是不能免税的。”
“那如果我超过月度15万,季度45万,是不是就超过部分才缴税呢?”
      “不是的,一旦超过是全额纳税,就没有免税一说了。”
“那这个政策还有什么其他规定呢?”
      “有的,当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不开专票部分仍然是免征增值税,另外适用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那具体的填表怎么填呢?”
      “填表的时候免税销售额和免税的税额,要区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要分别填在不同的栏次。”

“附加税怎么填写呢?”
      “新版的申报表,将附加税放在一张表上了,增加了23-25行,这个需要填列附列资料(二)后,生成到主表上。”

“好的,我们举例来看看。”
      某工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2021年10-12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5万元,销售产品自开专票不含税销售额5万元(开票按1%),销售厂房取得不含税收入100万元对方要求开具专用发票,请分析三季度如何填写三季度增值税申报表。

      “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这个填的是什么?”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国家对增值税减免税的部分,比如税控设备的减免等情况,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3%减按1%的减免部分也在这里填写。本例中开专票的5万元,按3%的征收率,应纳税额=50000*3%=1500元,由于疫情期间的减税政策按1%,减征额=50000*2%=1000元,这部分需要先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报表自动取数到主表上。”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案例
一、按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享受免税
      某按季申报的服装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7至9月份销售服装取得不含税收入30万元,提供服装设计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5万元,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季申报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30+15=45万元,未超过按季45万元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免税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额”栏,无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填表范例

二、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享受免税
      某按月申报的住宿业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9月份提供住宿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0万元,销售商品物取得不含税收入5万元。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月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10+5=15万元,未超过按月15万元的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免税销售额应填入“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免税额应填入“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无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填表范例

三、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无需预缴)
      某天河区咨询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7至9月份共实现不含税收入75万元,其中提供咨询服务收入4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让在越秀区的不动产收入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季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75万元,超过了45万元免税标准。但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75-30=45万元,未超过45万元。这部分销售额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2.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但由于该纳税人在越秀区实现销售收入30万元,未超过45万元,不需要预缴。
      3.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免税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额”栏,无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4.销售不动产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税销售额应填入“税控器具开具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栏。
      5.根据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填列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有关栏次。其中,属于“六税两费”减征政策优惠的不在“本期减免税(费)额”列填写。
(二)填表范例

四、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需要预缴)
      某海珠区广告服务企业,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7至9月份共实现不含税收入245万元,其中提供广告策划服务4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让在从化区的不动产收入200万元,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季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245万元,超过了45万元免税标准。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100-55=45万元,未超过45万元,这部分销售额仍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2.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由于该纳税人在从化区实现销售额200万元,超过45万元,需要预缴税款。预缴税款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同时将附加税费有关情况填列《增值税预缴税款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
      3.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免税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额”栏,无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4.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额应填入“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栏,预缴税款应填入“本期预缴税额”栏。
      5.根据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填列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有关栏次。其中,属于“六税两费”减征政策优惠的不在“本期减免税(费)额”列填写。
(二)填表范例
      1.预缴申报

      2.纳税申报

      注:本份案例仅对特殊事项的填列进行了申报示例,其他未填写部分应按照现行申报要求进行填列。
五、开具专用发票按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
      某按季申报的服装加工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7至9月份提供加工劳务取得不含税收入3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提供咨询服务不含税收入1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季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30+15=45万元,未超过按季45万元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收入30万元不在免税范围内,应按征收率缴纳税款。
      3.该纳税人是个体户,免税销售额应填入“未达起征点免税销售额”栏,免税额应填入“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无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4.自开或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额应填入“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
      5.根据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填列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有关栏次。其中,属于“六税两费”减征政策优惠的不在“本期减免税(费)额”列填写。
(二)填表范例

六、开具专用发票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
      某广告公司属于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9月提供广告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万元,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收入10万元,预缴增值税3000元。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月纳税,合计不含税销售收入万元,未超过按月15万元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收入10万元不在免税范围内,应按征收率缴纳税款, 应税销售额应填入“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预缴税款应填入“本期预缴税额”栏。。
      3.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免税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额”栏,无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4.根据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填列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有关栏次。其中,属于“六税两费”减征政策优惠的不在“本期减免税(费)额”列填写。
(二)填表范例

七、差额征税扣除后享受免税
      某安保公司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7至9月份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全部含税收入万元,其中含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150万元,选择差额征税办法并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分析
      1.该纳税人按季纳税,差额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万元,未超过按季45万元免税标准,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2.该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列资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3.该纳税人是企业,免税销售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免税额应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额”栏,无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填表范例

八、销售额按季超过45万(或按月超过15万)但适用其他免税政策
      某零售商店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从事鲜活肉蛋批发零售,2021年7-9月销售鲜活肉蛋取得收入3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粮油等其他应税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1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其他经营收入。
(一)分析
      1.该纳税人当季应税销售行为的合计销售额=30+18=48万元,已超过45万元,故销售粮油部分收入18万元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2.该纳税人销售鲜活肉蛋适用蔬菜肉蛋流通环节免税政策,取得收入需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和“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销售粮油等其他应税货物取得的不含税收入应填报主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
      3.根据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对应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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