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是社会学研究的核心,它包括四个关键要素:概念、变量、陈述和形式。概念和变量用于描述社会事实,这些事实通过联结形成理论陈述,揭示事件之间的关联或因果关系。理论根据陈述的方式可被分为四类基本形式。思辨理论侧重于探讨社会的本质、人类活动的基本属性以及社会学的对象和目标,通常涉及对哲学思想的分析和理论框架的构建。分类理论旨在建立社会的类型学,通过构建类别体系对社会现象进行系统解释。命题形式理论则通过逻辑连接建立命题等级系统,包括公理理论、中层理论和经验概括。公理理论通过严密逻辑演绎从公理推导出理论陈述,但在社会学中难以实现严格控制。中层理论和经验概括则通过逻辑演绎和经验推导来解释社会现象,前者被广泛应用于理论构建。经验概括则基于具体事件的观察,形成较低抽象程度的经验命题,这些命题与经验对象紧密相关,但尚未达到理论水平。理论模型以图表形式展示社会现象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是理论构建和评价的工具。模型分为抽象的分析模型和通过经验命题发展出的因果模型。分析模型说明社会的普遍性质和过程,而因果模型则揭示特定事件的因果关系。
理论的基本形式在构建社会学理论体系中各具作用,但仅命题形式理论被视作科学意义上的可检验理论,具备较高的逻辑性和抽象性。
理论构建泛指提出或建立理论体系的过程。从严格的意义上讲,科学理论是像数学理论那样由公理、定理和推理构成及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命题等级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所有的低层命题都可以依据严格的逻辑推理从高层命题中推演得到。有些社会科学家以“理论”这一名词来表示不同的内容,如学说、流派、学科基本概念或思想史等等。科学意义上的理论构建,侧重于通过经验研究,以可验证的方式对某类社会现象作出系统性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