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码莫名过户,我是否该起诉电信

我在2011年七八月份在将一个黑龙江省中国电信的尾号0777手机号转到我的名下,同时也办理的过户,直至今年春节我在老家到还在用此号正常通话,回到天津一个半月后我再拨打这个号码竟然有人接,说这个号码是他的,电信部门竟然说这个号我欠费了半年,已经给消号从新发放了,对于电信部门的这样的行为我该如何行使我的权力?
电信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的号码在2011年10月6号的凌晨就欠费了,但是说实话那天是我结婚的日子,连续很多天我都没有关机,并且一直在使用中,也没有接到电信公司的欠费通知。直至2012年二月份我也一直在使用此号码,我的亲朋电话单子都已经调出,并且电信公司工作人员(我投诉后一个自称是该公司的女孩)给我打电话想和解此事时也承认我在今年二月份手机有通话记录,但她们说是系统的除了问题,对于我来说这个根本我就不想去理会,我在二月十七号开始没有用这个号码再通话,到了四月六号打电话有人说这个号码他已经用了半个月了,给我打电话的小女孩想要我跟她个人解决此事,我没有答应,我只是想要回我原来的号码,她跟我说那个号码现在的主人不同意将此号码再归还于我,因为他也是正常手续办理的,现在我想起诉电信公司,我有亲朋的电话单子,证明我二月份还在正常使用,他们没有资格将我的号码废除,就像“儱行緂下”所说,电信部门即使是将此号销了,也要保留三个月才能启用,我想这就是内部人员的暗箱操作,我必须要维护我自己的权益,所以我会斗争到底的

一般而言 手机欠费过了60天就会销号 销号电话号码会被电信保留 再过3个月才会被启用。
首先应该去电信投诉 比如欠费电信应该 通知用户 欠费的话应该会停机的 不过这个手机号码又被电信卖了 所以还得跟买到这个手机号码的用户XX
关键是你有没有欠费60天以上 如果你真的欠费了 那你起诉也赢不了....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可以去工信部投诉,举报电信也是ok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五条规定: 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暂停向其提供电信服务。电信用户在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09
我想你一定是心疼你的尾号才一定要维权的。这种情况一般个人不会胜诉。你应该是欠费超过了60天。这样电信就有权利进行销号,再过3个月这个号就会卖给别人。你好好想想,在五个月内,这个电话是否处于欠费状态。要是你明确记得五个月内是没有欠费的。那你可以联系电信,跟他协商看看能否归还你的电话号码。你现在就是回忆一下,看看你在最近五六个月有没有使用过这个号码,使用过你就好好跟电信协商,让他给你一个类似尾号的电话号码。追问

电信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的号码在2011年10月6号的凌晨就欠费了,但是说实话那天是我结婚的日子,连续很多天我都没有关机,并且一直在使用中,也没有接到电信公司的欠费通知。直至2012年二月份我也一直在使用此号码,我的亲朋电话单子都已经调出,并且电信公司工作人员(我投诉后一个自称是该公司的女孩)给我打电话想和解此事时也承认我在今年二月份手机有通话记录,但她们说是系统的除了问题,对于我来说这个根本我就不想去理会

追答

不好意思,刚刚上网看见你的追问。首先把你的证据原件保存好,可以复印给他们看,估计追回你原来的电话号码可能性不大,叫他们重新给你一个尾号类似的号码,他们应该会答应的。能和解还是和解吧,要求他们经济赔偿,他们也不会给太多钱,而且到工信部举报,处理过程也麻烦。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4-08
00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