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不确定打人者是不是精神病的情况下,把人抓了又放,警察有没有过错,我能

如题所述

  警察在不确定打人者是不是精神病的情况下,对打伤造成伤害抓起来没有问题。如果经过鉴定属于精神病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如果构不成精神病患者,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赔偿经济损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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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2
你所谓的抓可能只是口头传唤或者传唤证传唤,传唤只有八小时,最多24小时,在证据不确凿的情况下必须放人,你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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