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个拆迁的项目,我拆迁方交了4万人民币的保证金给担保人。由担保人转交给对方。担保书内容注明了此拆迁合同未成功签订。担保人必须将保证金需如数归还。但是因为没有顺利签下合同,所以担保人需要归还我的保证金,但是现在期限快到了。担保人未给我明确答复。我应该怎么追责? 担保人有按手印和签名。 (担保书上的金额有失误,小写为40000万元整,大写为肆万元整。)过了半个月担保人还玩失踪了。(附:我自己通过走访担保人的家属,并得知担保人并无能力执行他的担保职责,保证金也在担保人手里。担保人并没有主观意识去执行担保职责,把钱据为己有。请问这能认定是诈骗罪吗?)如果去派出所报警,能立刑事案吗?
担保书上并未明确写明是什么类型担保,但是合同未签定我的保证金是必须由担保人及时归还的。我没有见过债务人,一开始就是听他嘴里在说(同事关系)。他单方的说他有能力去帮我搞好这件事,但实际他没有去施行。钱也在他手里。人消失了。我能先在派出所立案吗?因为我找不到他人,去法院起诉的话,也不找到他人。怎么办? 麻烦你的耐心回答,谢谢!
追答一般保证就是在保证书中明确规定 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时,保证人才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你连债务人都没见过擅自请他为担保,如果主合同无效怎么办?
那这种情况,建议你赶紧去立案
(我跟他是同事关系)是他自愿担保。而且通俗的说,他拿这笔钱叫做“好处费”,事没办成就得由他退还给我。他是中间人嘛。但他又没行使他的职责,所以一开始他就预备好要欺骗我。请问这还不够成诈骗啊?走民事诉讼会不会太慢了,现在连人都找不到,法院的传票他也收不到啊。
一开始故意骗钱,我可以理解为“他连担保书都没仔细看,以至于大小写金额有出入呢”。另外,如果去法院民事诉讼,他本人还是不出现。怎么办呢?
追答到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出现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