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公司扣发我前一个月的应付工资以及社保关系,我该怎么要求其赔偿?

公司10月31日在我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突然将我辞退,既没有给我加班工资也没有给我任何补偿。所以我连同公司没有给我缴纳试用期的社保等事项,向劳动部门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公司却以此扣留了我的社保关系和就业证等我个人的物品,致使我无法再就业。并且连我10月份应得的工资也不发给我,说是等仲裁完了再给。
当时我就和公司协商的,公司仍不肯给我加班费,因为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基本工资2700元/月”,然而公司自己做的“工资单”显示我的基本工资只有1500元/月,其他诸如加班费等各项加起来是2700元/月。当时领工资时我也向会计问过,会计说“那些各项是我们做账的,与你无关,你总共拿到手2700元就对了,钱不就签字”,所以公司现在以他们做的工资单上的1500元/月的基本工资为准,同时说上面显示已支付了加班费了,包含在2700里面了,并说上面有我领工资的签字的。我认为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为准,至于公司如何私下分解这个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仅不能作为法律依据,而且有悖于合同约定、更涉嫌合同欺诈。所以我就申请了劳动仲裁,可是目前经过调解无效,公司老板依仗其在区劳动局有关系,直接就叫嚷着让我去打劳动官司。同时扣留了我就业证、社保关系已二十多天了,我上个月本应发放的工资现在也不发给我。区劳动局通知我11月底进行仲裁,还不知道结果如何,现在我因没有就业证和社保关系等,所以也没法去找工作。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如果对区局因个人关系而判的结果不服,直接申请省局的,这事没办法退让的,你越退让他越有恃无恐,就算省局,他也是抱着耍耍你的心态下去的,因为你会因此而损失交通、误工等一系列的利益。不过,到时候你可以继续申请补偿误工费之类的。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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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0
仲裁的事我先不论了。
不过社保关系不需要单位出面啊,你自己到社保就可以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的。
还有就业证与找工作没有任何关系啊。没就业证也一样找工作啊。
第2个回答  2012-11-20
有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种情况,有的话直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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