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一份由当地大安镇政府在5月10日发出的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网上引发热议。根据告知书内容,当地一位老人因为在种植地露天烧火做饭,产生的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拟被处罚600元。
事情是这样的:
近日,在海南乐东,一位老人因为在种植地露天生火做饭,产生的烟气可能会对周围的植物和环境造成污染,因此有相关领导对老人罚款了600块钱。这件事情在网上曝光后立刻就引来了不小的舆论,大家都觉得对于这件事情罚款不太合理,甚至还有人说这种行为特别的荒唐。很快,当地的领导也对这件事情做出了回应。
当地领导表示,网上所流传的告知书的确属实,事发的时候我们这边的执法人员对于相关政策没有把控到位,所以在处理这方面有瑕疵,罚款并没有让老人出,最后600块钱的罚款是村委掏的。
“这也要罚?像这种行为很明显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啊,如果这种行为都要被罚款的话,那以后是不是也不能去野外踏青和烧烤了?烧烤难道不比做饭更影响周围的环境吗?”
“这些人真的是把欺善怕恶演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说实话这样的规定真的是很不合理,究竟是哪个领导想出来要对这种事情罚款的,能不能把他曝光让我们看看是什么样的人。”
“农村很多家家户户都是在外面做饭的,而且与其说在外面做饭会影响环境,还不如说在外面抽烟更影响环境。”
当然,倡导环保节能减排本身就是好事。在农村推广节能环保政策的过程,应该通过帮扶的方式来改善和改变,前提是考虑到村民的实际生活状况,不能让他们有负担,更不能强制执行暴力惩罚。
当地领导回应,600元罚款最终没有向老人收取,由村委会和村干部承担。不是谁承担这个问题,而是这个罚款本来就不该罚。就像给村委会和干部施加压力,这种执法方式不得人心,应该进行调整和反思。
你们,说呢?
老人露天生活做饭被罚600元我感觉是不合理的,其实仅需要对老人进行口头上的思想教育即可。首先是因为老人日常都是生火做饭的;其次是老人文化水平比较低;再者是老人没有妨碍社会的公共秩序;另外是老人身处的地方是农村地区;还有就是老人没有带饭需要解决正常的温饱问题其实是可以理解的。需要从以下五方面来阐述分析老人露天生火做饭被罚600元,我感觉不合理的具体原因。
首先是老人日常都是生火做饭的,老人在农村地区由于并没有重新修缮自己的房子所以做饭的方式部分还是保留了原始的生火做饭的方式,所以老人在对应的种植地辛苦劳作之后由于运动量过大需要及时生火做饭来补充能量,这和老人的思维定势和日常的生活习惯是息息相关的。
其次是老人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于老人而言他在生火做饭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很多全面的细节,因为在家中煮饭的时候也是采用生火做饭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所以他不会考虑到空气污染方面的问题,这样子其实从老人自身所具备的知识程度而言是应该被谅解的。
再者是老人没有妨碍社会的公共秩序,对于老人而言他并没有因为自身生火的行为而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正常生活状态,因为社会公众的生活状态还是保持原来不变的一个方式去发展,老人的行为只不过是在小范围场所产生了一些炊烟,但是对于周围人群的影响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另外是老人身处的地方是农村地区,其实在农村地区还是比较常见老人露天生火煮饭的,主要是因为农村地区对于这方面的约束还是比较少的,并且农村地区由于有大量的植被可以及时吸收这些少量的废气,不会影响整体的一个空气质量。
还有就是老人没有带饭需要解决正常的温饱问题其实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老人饥肠辘辘需要尽快进食所以就自然性地想到生火做饭的一个状态,如果老人有带饭的情况下相信也是不会主动在种植空地生火做饭的。从人性的角度讲老人也是为了照顾自己的身体健康。
有关部门对于老人的行为应该采取的正确措施:
应该积极引导老人不要在种植空地上生火,否则可能会引发对应的火灾事故,同时如果有外出劳作的需求应该主动携带饭盒在身上,同时在外面劳作的时候不要劳作得太晚容易引发一些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