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除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
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制作《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
4、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
5、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
6、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