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个人所得税2015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年终奖计税方法共有2种,分别为:

1。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扩展资料

依法纳税规定内容

海关在接受申报和查验货物完毕后,依据海关税则,向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签发税款缴纳证,进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节假日除外)起的7天内 ,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由海关自第八日起至缴清款日止,按日征收税款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对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 ,海关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者将货物变卖抵缴,必要时,可以通知银行在担保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存款内扣款。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先缴纳税款,然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60天内向海关书面申请复议。确属错缴或多缴的,可按规定办理退税。

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如果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也可按规定向纳税义务人补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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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2

年终奖计税方法共有2种,分别为:

1。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到对应税率,然后直接套入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扣除三险一金后,如果当月工资收入不足3500元,则先从年终奖中拿出一部分钱,将当月工资补足3500元后,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金额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举例说明:

小王在2015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5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2018年年终奖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年终奖金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案例说明

1、张三2018年1月份工资4000元,2017年度的年终奖金12000元,当月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400元,那么张三1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4000 - 400 - 3500 = 100元。

工资应纳个税 = 100 × 3% - 0 = 3元。

年终奖金12000元,除以12后,每月平均1000元,对照上述年终奖税率表得到,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则应纳个税为:

年终奖金应纳税额 = 12000 × 3% - 0= 360元。

2、李四2018年1月份工资4000元,2017年度的年终奖金36000元,当月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700元,那么李四1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所得额 = 4000 - 700 - 3500 = -200元,小于0。

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 = 36000 - 200 = 35800元。

平均每月收入 = 35800 / 12 = 2983,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年终奖应纳税额 = 35800 × 10% - 105 = 3475元。

扩展资料

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

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

发放形式

双薪制

“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一,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外企更倾向运用这种方法,即按员工平时月收入的数额在年底加发一个月至数个月的工资。

这是一种guaranteed bonus(有保证的奖金),一般外企普遍采用13薪、14薪或更多。

A:12+1方式

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业多发给员工一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只要你做满了一年,就可以拿到双薪。但这种方法在香港、新加坡地区已经不常用了。

B:12+2方式

当员工为公司服务了一整年,公司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这是非常灵活的做法,它一般有公司营业指标、客户指标和个人指标三方面来衡量。公司营业指标是以最少成本达到最优化效果,获得最大利润打分,客户指标是由客户满意度来打分,个人指标是由个人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打分。

一般地,公司营业指标在双薪中占10-20%,集体工作量占30-40%,而个人指标则在双薪中占到40-50%的分量。也就是说,当你个人努力完成工作,发挥集体协作精神,完成公司营业目标时,才能最终获得双薪。这种灵活的做法,已经在国外非常流行。它充分调动员工个人的积极性,发扬团队合作精神,为公司做出贡献。

绩效奖金

这是一种variable bonus(浮动的奖金)。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的绩效奖金,这时发放比例和数额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通常情况下发放规则是公开的,如某某级别的target bonus(即个人表现和公司表现均是达到目标时对应的奖金)相当于多少月的基本工资(而且级别越高的人奖金占总收入的比例越高),但对每个人具体的绩效评估结果各个企业的处理方法不一样,有的对全员公开,有的不公开。

红包

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可能取决于员工与老板的亲疏、取决于老板对员工的印象、取决于资历,取决于重大贡献等。通常不公开。民企多见。亚商大多采取的是第二种方式,部分人员还可以得到红包。

参考资料:年终奖-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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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26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3年的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赵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赵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40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2013年1月工资2000,年终奖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2000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钱某2013年1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3500-2000=1500元。

  钱某年终奖24000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500元)”,22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除以12个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钱某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元。

  钱某2013年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45元。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2013年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2013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例三:孙某2012年1-3月在石油企业工作,2012年4-8月跳槽到电信企业,2012年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

  如果孙某2012年12月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工资5000,年终奖24000,其它无收入,虽然钱某只2012年在房地产企业工作4个月,但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例一赵某相同,即当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年终奖部分也是除12找税率,应缴纳个税2295元。

  房地产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例四:李某2013年1月工资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24000元,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6000元,无其它收入。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元。

  李某取得的兼职单位发放6000元年终奖应合并到李某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缴纳。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李某在本企业取得工资5000元,本企业代扣代缴(5000-3500)*3%-=45元个人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李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 6000-3500)*20%-555=9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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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1-20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然后根据最新的税率表,确定税率进行计算
第4个回答  2013-06-17
发放年终奖金的个税计算方法
根据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主旨内容是重新规范了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如果当月份的薪金已纳税,则将当月份取得了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薪金计算纳税。
二、如果当月份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数,则将一次性的奖金减除当月份的差额后的余额计算为一次性奖金,再单独作为一个月
的薪金计算纳税。
三、将上述两种情况的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四、在一个纳税年度,该计算方式只允许采用一次。其他任何名目的奖金(季度奖、半年奖、加班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份薪金收入
合并,按税法规定的薪金计税方式纳税。
现就不同的情况分别介绍其计算的方法。
一、员工负担年终奖个税如何计算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此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工资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年终奖-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如果一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1600元(只有1400元),2006年1月12日,该单位再向该员工发放年终奖5000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1600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单位在发放这笔年终奖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240元。
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1600-1400)=4800元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4800元除以12后为4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4800×5%=240元
例2:如果该员工当月工资所得高于1600元,则不需补足差额。单位在发放5000元年终奖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250元。计算过程为:
5000÷12=417,适用税率为5%
应纳税额为5000×5%=250
例3:如果员工当月工资所得高于1600元,单位发年终奖10000元,应扣缴个人所得税975元。计算过程为:
10000÷12=833
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应纳税额为10000×10%-25=975
二、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年终奖除以12低于1600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认为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1600元就不应该纳税的理解是错误的。
来源:
中国税收筹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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