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三天工资怎么算

如题所述

      请病假三天工资计算方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天
      请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
      首先,在计算病假工资时,职工工资(严格意义上应定义为“职工工资性收入”)为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据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70%÷天)”。
      其次,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连续工龄
      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予以剔除。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计算:连续工龄
      还应注意的是,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除此之外,还应同时符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发(2000)14号文《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支付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如下: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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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26
劳动者一旦生病,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调理一下身体,而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都会选择休息三天,这样既不会较多的耽误工作,又能使自己有一个恢复的时间,但是请三天病假就要涉及到病假工资的问题,很多人就想知道病假三天工资怎么算呢?下面就来告诉大家。

      劳动者一旦生病,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调理一下身体,而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都会选择休息三天,这样既不会较多的耽误工作,又能使自己有一个恢复的时间,但是请三天病假就要涉及到病假工资的问题,很多人就想知道病假三天工资怎么算呢?下面就来告诉大家。
一、病假三天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病假期间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一般来讲,病假期间的工资都是按照正常工资的百分之70来确定,但是也不排除实践中一些大型企业,劳动者生病之后,公司会给劳动者发放全额工资,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当然如果你休病假公司没有发放工资,我们也要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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