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具体如下:
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1、战国:国家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始于战国时期。
2、秦朝:户籍实行分类登记制度,除一般百姓的户籍外,还有宗亲贵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宦籍、商贾的市籍等。
3、汉朝
(1)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也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
(2)东汉末年,战事频繁,人口流动加剧,豪强地主与国家争夺人口,户籍散乱。
4、隋朝:隋统一后,制定“输籍法”,重新核定户籍。
5、唐朝: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
6、宋朝:户籍分主户与客户。主户指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客户指没有土地的佃户。
7、元朝:户口类型比较复杂,按职业可以分为军户、民户、匠户等,统称为“诸色户计”,一旦定籍,就得“各安生理”,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8、明朝
(1)继承了元朝以职业定户籍的做法,户籍分民籍、军籍、匠籍等。
(2)明朝户籍册称“黄册”,以里甲制为基础,每里一册,详列各户人口、田土、房屋。
9、清朝
(1)普通户籍基本沿袭明制,但由于政府赋役越来越倾向于向土地摊派,户籍管理相对松弛。
(2)到清前期赋役实行固定丁银、摊丁入亩后,户籍永停编审,政府只是按照一定的组织制度登记人口数量。
历代基层组织与社会治理
1、基层组织:从秦汉到明清,县是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下设直接管理民众的基层组织。
(1)秦汉时期,县下设乡和里。乡设三老,掌教化;设啬夫,掌狱讼、赋税;设游徼,掌捕盗。里设里正。乡、里之外有亭,设亭长,负责传递政令和维护治安。后代沿袭这种乡里制度,稍有变化。
(2)唐朝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3)明朝实行里甲制,十户为一甲,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甲酋、里长。
2、基层社会治理:历代政府注重建立基层民众的自我管理与相互监督机制。
(1)秦汉时期的什伍组织,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互相监督。
(2)唐朝的邻保制度,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彼此之间相互监督。
(3)北宋王安石实施的保甲制即源于此。
(4)明朝王守仁任南赣巡抚时推行十家牌法,要求十家总编为一牌,开列各户姓名,由十家轮流收掌,每日沿门按牌察看动静,发现有面生可疑之人,就向官府举报。
(5)清初实行里甲制,后来改而推行编制严密的保甲制:从城市到乡村,以十户为牌,设牌长;十牌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至此,兼具区划和户籍管理性质的乡里制与旨在维护社会治安的保甲制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