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省市区高考科目为:
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地、历史)或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总分75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00分)。
通行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公共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文科综合: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外 语: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六选一)
考试时间:6月7日-6月8日(部分地区6月7日-6月9日)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考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试题。
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上海市6月9日英语听说测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省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