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收。
未经用户同意,快递被放置在收件点和快递柜内,违反了合同规定,”用户发送快件,相当于与快递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员会的任务是“在指定地点将指定的货物交给指定的人”,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递放在收件地点,并不意味着合同已按合同履行。这是违约行为,也是违法的。”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递送达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收件人,并当面通知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收件人或者代理人有权亲自验收。
扩展资料: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快递不能送达的,快递企业应当退回或者按照发件人的要求处理;属于进出境快递的,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快递不能投递或者退回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信件自确认不能退回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无人认领的,由当地邮政管理部门监督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销毁;
2、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登记处理;
3、属于进境快件的,由海关依法办理。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坏或者短少的,按照快递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价格保护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无价格保护的快件,按照民法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发展快递损失责任保险种类,鼓励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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