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传唤普通公民的问题

我们镇上有人打架 但不是我 我也不知道是谁 但派出所 给我下达了 传唤证 他们凭什么给我下达啊 ?? 我难道无辜的还要请假去派出所吗???他们乱怀疑有道理吗?我不去行吗??去了以后让被害人辨认 要不要做笔录什么的 会多长时间??

法律规定传唤不得超过12个小时。你没打架,去了以后说清楚就是了,笔录是要做的。追问

我根本也没见打架 做什么笔录?? 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追答

公安机关办案,公民有配合调查的义务。你如果不去,公安机关可以强制拘传。就是逮捕你,逮错了,也不可以抗拒,只能按照法定程序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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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不是违法当事人,公安机关不应给你下传唤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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