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野战军的历史意义

如题所述

西南解放后,第二野战军遵照毛泽东主席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关于“党和人民解放军的任务是在城市和乡村消灭国民党的反动武装力量,建立党的组织,建立政权”的指示,在中共中央西南局的领导下,除以一部兵力进军西藏,完成解放祖国大陆的伟大事业外,将部队实行彻底分散,分区包干,担负参加城市接管、开辟农村工作和剿灭土匪等任务。各部队在参加城市接管和开辟农村工作中,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西南局的具体指示,充分运用我军过去的经验,相信和依靠群众,积极努力地工作,至1950年12月,西南地区各主要城市的接收工作即顺利结束;普遍建立了县区政权,并发展地方武装250万人。
在我军集中力量进行城市接管和开辟农村工作的时候,美蒋匪特会合西南反动封建势力,纠集旧军官、散兵游勇、惯匪流氓,乘隙到处组织反革命武装暴乱,发动土匪游击战争。据此,中共中央西南局于1950年2月初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剿匪斗争进行了具体部署。在地方党委一元化领导下,参加剿灭土匪的各部队贯彻党中央制定的“军事打击、政治瓦解、发动群众三者相结合”的方针,执行“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政策,经过一年多的艰苦斗争,歼灭土匪100余万人,从而粉碎了美蒋反动派妄图在此建立“大陆游击根据地”的阴谋,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为了打击西藏地方反动政府的军事力量阻止我军解放西藏的企图,促其内部分化,争取和平解决西藏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1950年10月,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军区和第二野战军司令部联合发布了进军西藏的政治动员令。10月6日,我军发起昌都战役,歼灭藏军5700余人,并争取了藏军第9代本的起义和昌都点督率4个代本及点署机关的投诚。
我军解放昌都,特别是党中央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政策,促进了西藏当局内部的分化。1951年1月4日,西藏当局派阿沛·阿旺晋美等5人赴京谈判,达成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策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根据《协议》,我人民解放军第18军军长张国华,政治委员谭冠三率领所部和云南军区部队一部所组成的进藏部队,于8、9月间先后出发,10月底相继进抵拉萨及日喀则、江孜、阿里、察偶、改则等地区。1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张经武一行及西藏地方政府谈判代表团与进藏部队在拉萨举行大会,庆祝西藏和平解放。至此,我军胜利地完成了祖国大陆的统一大业。
1950年5月,根据中央军委的决定,第二野战军和所属兵团的番号取消,其所属部队归西南军区建制。
第二野战军在历时4年的解放战争中,转战于晋冀鲁豫、中原、华东、西南各地区,以21.5209万人的损失,换取了歼灭国民党军221.8134万人(不含1949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歼灭日伪军的5万余人)、俘敌将级军官195人,缴获飞机45架,舰艇21艘、汽车5803辆、各种大炮16097门、各种枪114.6948万枝的辉煌战果,并歼灭土匪114.5万余人,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伟大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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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4
中原野战军的成立,对解放战争胜利;接管西南城市、开辟农村工作、剿灭土匪、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完成祖国大陆的统一大业,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一)中原野战军在解放战争时期,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伟大历史使命。中原野战军的前身,是晋冀鲁豫野战军。1948 年5月,晋冀鲁豫野战军改称为中原野战军后,取得了鲁西南战役胜利,随即挺进大别山,进军豫西,与华北野战军密切协同,纵横驰骋于长江、淮河、黄河、汉水之间的广大地区。1948年11月至 1949年1月,与华东野战军一起,用66万兵力加40万地方武装取得了淮海战役的巨大胜利,基本解放了长江以北华东和中原地区。1949 年2月,西南解放后,中原野战军编为第二野战军。在历时4年的解放战争中,中野即第二野战军转战于晋冀鲁豫、中原、华东、西南各地区,以21.5209万人的损失,取得歼灭对手221.8134万人辉煌战果。
(二)接管西南城市,开辟农村工作,剿灭土匪,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西南解放后,中野即二野除以一部兵力进军西藏,完成解放祖国大陆的伟大事业外,将部队实行彻底分散,分区包干,担负参加城市接管、开辟农村工作和剿灭土匪等任务,共歼灭土匪114.5万余人。各部队在参加城市接管和开辟农村工作中,贯彻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西南局的具体指示,充分运用我军过去的经验,相信和依靠群众,积极努力地工作,至1950年12月,西南地区各主要城市的接收工作即顺利结束;普遍建立了县区政权,并发展地方武装250万人,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三)完成祖国大陆的统一大业。1950年10月,中野即第二野战军进军西藏,在积极展开军事斗争的同时,贯彻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政策,打谈结合,最终和平解放了西藏,至此胜利地完成了祖国大陆的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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