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1-29
前三年没买保险,那是不是现在有买保险。如果可以是的话,你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现在你还在不在单位上班,有没有签合同,还是已经离职了,什么时候离职,是否有任何补偿给你。这些都是比较关键的,律师不了解情况,就你的这些问题也是不好回答的。
第2个回答 2019-01-29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虽然你前几年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视其已签合,如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不为你买保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到当地街镇所设劳动监察中队或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不行,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法律赋予你的合法权益。
第3个回答 2019-01-29
不签合同,不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的,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如下 :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