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禁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朝,《周礼·秋官司寇》中有记载“掌夜时,以星分夜,以诏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这是历史上最早能够查明的负责宵禁事宜的人员的记载。古代宵禁时,各个城市都有成百上千名更夫,按时间间隔敲锣。
历史上历朝都有宵禁制度,一般只有像元宵节这种特殊的日子,才允许老百姓在夜晚外出走动。宵禁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防止盗贼。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夜晚是事故多发的时间。在战争时期,敌军的偷袭部队或者是探子,都是在夜晚潜入城中;灾荒或是战乱时,大批流离失所的难民也是在夜晚时涌入城中,因此,夜晚才是治安最乱的时候。宵禁也有利于战士探查情况,有抵御外贼的作用。
在古代农耕生活,平常百姓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几乎没有什么夜生活,所以每到夜晚实行宵禁也还算容易。夜晚让老百姓都呆在家里,就会减少犯罪活动的发生,也算是统治者巩固政权的一种方式。一些特殊时期,宵禁会特别严格,平时就会放松很多。
宵禁一般是一更三点敲响暮钟,宵禁开始,禁止出行;五更三点敲响晨钟,宵禁结束,开禁通行。城市中要封锁城门,禁止出入城市,大街小巷中设立上锁关卡,不准通行。不过历史上也有废除宵禁的城市,例如宋朝开封就是一个不夜城,歌舞升平。总体看宵禁是有一定作用的,要不也不会沿用千年。